(四)进一步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水库、河道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的实施要作出具体安排,对分洪组织领导、技术措施、器材准备及分洪后的淹没范围调查、安全转移作出详细周密的部署。
(五)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落实以青壮年劳力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洪抢险突击队,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分工清晰,任务明确。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种类和出险地段,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抗洪抢险技术培训及抢险演习,不断提高抢险水平,做到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
驻洛部队、武警在抗洪抢险中担负黄河、陆浑水库、故县水库、洛河、伊河、汝河等防洪抢险任务。驻军和民兵抢险队伍由洛阳军分区统一指挥调度。市交通局负责落实60辆载重卡车和200名装卸工,并将车牌号、驾驶员、装卸工名单、联系电话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协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理防汛指挥车辆通行证,抢险物资运输车辆要在6月10日前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要按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加强防汛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防汛物资储备要采取国家储备和群众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各级防汛部门和有储备任务的单位,要按规定的物资品种、数量,进行定点储备。市水利、商务、供销部门要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物资储备计划,备足备好防汛物资,并按规定登记造册,明确存放地点、管理人员,明确调运管理办法,严格调运程序。铁路、公路运输部门要做好防汛物资的调运工作。
(六)加强防汛通信、汛情预防和测报工作
通信部门要对通信设备全面检修,确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大中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之间通信畅通。保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在抗洪抢险时移动通信需要,确保防汛通信与通信、电力、公安、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网互通。市水利部门要对自建的报汛通讯网络进行检查、检修、试话,保证中心站与省、市、县防办、中型水库联络畅通。气象、水文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水情信息,尤其是做好较大范围内降雨短期预报和主要河道的洪水预报,努力提高预报精确度。
(七)坚持防汛抗旱并举,积极推进“两个转变”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转变防汛抗旱工作思路,稳步推进“两个转变”:即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防洪调度方面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洪水调度方案。水库、河道等工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市防办制定的调度运用计划,结合短期预防和工情、水情变化,利用现代科技系统,进行合理操作,充分发挥水利工程体系兴利除害的综合效益。需要调整调度运用计划时,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