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万吨/年及以下生产汽煤柴油的小炼油生产装置。
2.4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生产装置。
3.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或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生产线。
4.敞开式或能力小于1万吨的电石炉。
(四)钢铁。
1.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2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2007年)。
2.1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
3.100~200立方米(含200立方米)高炉 (不含铁合金高炉)。
4.200~300立方米(含300立方米)高炉 (不含专业铸铁管厂高炉)(2007年)。
5.15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6.化铁炼钢。
7.15~20吨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8.20吨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2006年)。
9.10~20吨电炉(不含高合金钢和机械铸造电炉)。
10.20吨电炉(不含高合金钢和机械铸造电炉)(2006年)。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热轧窄带钢轧机。
13.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4.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5.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16.5000千伏安以下的铁合金矿热电炉。
17.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交流石墨化炉、3340千伏安以下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最大输出电流5万安以下的石墨化炉。
(五)黄金。
1.混汞提金工艺。
(六)建材。
1.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
2.平板玻璃普通平拉工艺生产线及日熔化量 100吨以下的“格法”平拉生产线。
3.无复膜塑编水泥包装袋生产线。
4.7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中低档建筑陶瓷砖。
5.40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6.2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2006年)。
7.窑径2.5米及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特种水泥除外)。
8.直径1.8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9.石灰土立窑。
10.砖瓦18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
11.400型及以下普通挤砖机。
12.450型普通挤砖机(2006年)。
13.SJ1580-3000双轴、单轴搅拌机。
14.SQP400500-700500双辊破碎机。
15.1000型普通切条机。
16.100吨以下盘转式压砖机。
17.手工制作墙板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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