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意见的通知

  1.100万吨/年及以下生产汽煤柴油的小炼油生产装置。
  2.4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生产装置。
  3.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或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生产线。
  4.敞开式或能力小于1万吨的电石炉。
  (四)钢铁。
  1.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2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2007年)。
  2.1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
  3.100~200立方米(含200立方米)高炉 (不含铁合金高炉)。
  4.200~300立方米(含300立方米)高炉 (不含专业铸铁管厂高炉)(2007年)。 
  5.15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6.化铁炼钢。
  7.15~20吨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8.20吨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2006年)。
  9.10~20吨电炉(不含高合金钢和机械铸造电炉)。
  10.20吨电炉(不含高合金钢和机械铸造电炉)(2006年)。
  11.复二重线材轧机。
  12.热轧窄带钢轧机。
  13.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14.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15.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16.5000千伏安以下的铁合金矿热电炉。
  17.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交流石墨化炉、3340千伏安以下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最大输出电流5万安以下的石墨化炉。
  (五)黄金。
  1.混汞提金工艺。
  (六)建材。
  1.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
  2.平板玻璃普通平拉工艺生产线及日熔化量 100吨以下的“格法”平拉生产线。
  3.无复膜塑编水泥包装袋生产线。
  4.7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中低档建筑陶瓷砖。
  5.40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6.2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2006年)。
  7.窑径2.5米及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特种水泥除外)。
  8.直径1.8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9.石灰土立窑。
  10.砖瓦18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
  11.400型及以下普通挤砖机。
  12.450型普通挤砖机(2006年)。
  13.SJ1580-3000双轴、单轴搅拌机。
  14.SQP400500-700500双辊破碎机。
  15.1000型普通切条机。
  16.100吨以下盘转式压砖机。
  17.手工制作墙板生产线。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