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6〕9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意见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为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经济素质,实现全省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现就我省“十一五”时期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原则
“十一五”期间特别是前3年,全省工业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任务相对集中,工作十分艰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控制增能,上优汰劣,加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立和形成强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的制度与机制,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工业结构,促进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工作目标是:用3至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重点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淘汰任务,并结合结构调整,着力促进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竞争力,全面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工作中应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要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通过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促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安全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扶优与汰劣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分类指导,有保有压。坚持扶优与汰劣结合,升级与淘汰落后结合,兼并重组与关闭破产结合,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促进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依法行政、合力推动的原则。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依法办事。要充分发挥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发挥舆论的监督与导向作用,发挥典型的引导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