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鼓励创新,激励创新,激发信息化建设活力
要从文化、制度、理念等各方面创造一个好的氛围,鼓励、激励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坚持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提高我省信息化水平,让创新成为我省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实现我省信息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大力支持我省信息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思路、新技术、新产品、新设计等创新活动,并对在信息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加强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
着眼于当前和未来我省信息化建设需要,制定信息人才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政策措施。加大信息化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国内、国外合作交流,重点引进和培养造就一批走在技术发展前沿、在各自研究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信息化建设人才。加快建设我省信息化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在豫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建立信息化高级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教育、培训机构。充分利用学校教育、继续教育、社会教育等多种途径和手段,形成不同层次、学科齐全、结构合理的信息化技术人才培养教育体系。建立在职培训机制,强化领导干部的信息化培训,普及政府公务人员和社会从业人员的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提高全民信息化素质。
(四)拓宽资金渠道,增加信息化投入加强引导,广泛吸纳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信息化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信息化发展的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增加信息化投入。要明确政府投资范围,区分和界定必须由政府投资和市场化运作的信息化领域,按照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加快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建立和完善适应信息化发展的多渠道投融资体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自身信息化建设和参与社会信息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利用资本市场筹集信息化资金;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完善资本市场,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信息化建设领域。
(五)扩大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扩大开放,积极引进国内外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推进我省信息化建设。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并举,积极采用多种方式,吸引跨国公司和境外投资机构投资我省信息化建设。发挥我省劳动力、市场、资源、区位等优势,引导东部地区信息企业通过联合、兼并、租赁、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我省企业改革与重组。引导和促进省内大型企业加强对核心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积极与国际跨国公司、国内大企业集团、大专院校等进行合作,加强交流,吸引国内外信息企业来我省建立信息产品生产和研发基地。
(六)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保障信息安全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理顺管理体制,制定信息安全政策法规和标准,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技术,培养信息安全人才,研究制定信息安全目标与策略等。抓好重点领域和部门的安全示范工程。开展信息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全民信息安全意识,防范、打击计算机与网络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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