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做好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加快农村改厕进度。要结合重庆“大城市、大农村”的特点,坚持政府组织、部门配合、群众自愿参与的工作方式,通过抓好试点、增加投入、规范技术和严格督导,快速提高农村改厕工作进度,到2010年全市新增无害化卫生厕所40万户。
农村改厕工作要与爱卫会各成员部门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爱卫部门要做好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以及地方改厕项目实施工作;农业部门要做好以生态家园建设为主体的农村改厕工作;扶贫、移民、建设等部门要将农村改厕纳入小城镇建设、移民新区建设等规划。
农村改厕经费立足于“谁受益,谁负担”和“民办公助”的原则,主要由农民自筹,市、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适当予以补助。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国家项目配套经费和地方改厕经费。
2.提高农村改水质量。农村改水要加强部门间合作,着重从提高质量入手,搞好农村改水工作。水利部门要根据《重庆市“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实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减少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优先解决饮用高氟、高砷、苦咸、污染及微生物病害等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的水质问题以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问题。爱卫部门要加强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加强农村饮水卫生监测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大农村乡镇水厂和集中式供水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状况;环保部门要继续加强水资源保护,切实控制和治理水源污染,确保饮水安全卫生。对已确立作饮用水源的水库、河流等要设置保护区,严禁网箱、网栏养鱼和肥水养鱼污染水源,坚决杜绝新的污染。对水源已造成破坏和污染的,要认真治理。
3.推动农村改厨改圈、改炉改灶进程。人畜共患病和地方病等多种疾病与厨、圈环境卫生密切相关。农业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倡导和督促群众经常清洁厨房,搞好厨房环境卫生。卫生部门要在煤烟污染型氟(砷)中毒病区积极落实地方病防治改炉改灶项目,消除氟(砷)污染源。要搞好畜圈卫生,定期消毒,改善饲养卫生条件,杜绝人畜混居和禽畜散养。有条件的地区禽类饲养和牲畜圈要退院出村,人畜生活区分开分离。
4.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
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采取政府号召、基层组织、农民参与的方式,积极组织农民开展义务劳动,健全卫生清扫日制度,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积极组织群众平整村路,构筑、疏通街边沟渠,清除住宅、庭院、街路的垃圾和“白色”污染,严格治理乱倒、乱排、乱堆生活垃圾等现象。生活垃圾要普遍实施定点封闭式堆集,逐步做到统一收集、集中运输和卫生处理,有条件的地方要推广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模式。在民主基础上,逐步探索和建立农村居民自我管理的村庄保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