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重庆巨能矿产有限公司新桥煤矿技改立项的批复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重庆巨能矿产有限公司新桥煤矿技改立项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6〕244号)


奉节县煤炭工业局:

  你局《关于送审重庆巨能矿产有限公司新桥煤矿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奉节煤文〔2006〕86号)已收悉,依据《煤炭法》及相关法规,结合《重庆巨能矿产有限公司新桥煤矿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新桥煤矿扩界技改项目符合你县煤炭工业发展规划,拟扩界范围内尚有赋存条件较好、煤层稳定、储量可靠、具有开发价值的煤炭资源2352Kt。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有利于增强你县煤炭供应保障能力,与奉节火电厂建设项目配套,同意该技改项目立项。

  二、新桥煤矿矿井技改生产规模暂定为60Kt/a。

  三、新桥煤矿技改建设项目应据此向市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扩大采矿权属范围,依法取得采矿权。

  四、依法取得采矿权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并按“三同时”的要求作出安全和环保设计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