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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南昌供电公司南昌市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尚未查破的案件,集中由经贸委、公安机关进行查处、侦破;外力损坏、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窃电等行政处罚案件集中由经贸委进行查处。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严厉打击那些影响恶劣的窃电、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1、经贸委要集中力量对本地城市建设、公路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建议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普查,要针对目前各类施工建设违规野蛮施工损坏、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和查处、协调工作力度,对一些施工单位在施工建设中损坏、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各种行为要及时制止和限期整改;对各类损坏电力设施的单位或个人除进行行政处罚外,同时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对损坏的设施进行修复;会同有关部门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各种违章建筑、影响输电线路安全的超高林木要责令撤迁、整改和清理;要加强对供用电市场的管理,对群众或供电企业举报的窃电案件要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罚。
  2、公安机关要集中力量破获一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案件和重大盗窃电能的案件,依法严惩一批严重破坏、盗窃电力设备和盗窃电能的违法犯罪分子,捣毁一批窃电窝点和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团伙,对个别横行乡里、目无法纪、长期窃电,以及打击、报复、围攻执法人员、用电检查人员的违法犯罪人员要坚决予以严惩,维护电力设施安全和整顿供用电治安秩序;清理整顿废品收购点,非法的一律取缔,违规收购电力企业专用设备、器材的要依法处理,彻底堵塞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
  3、供电企业要及时将近年来的破坏、盗窃电力设施案件和损坏、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事件和重大窃电案件分类登记造册,报市电力行政执法协调办公室进行查处;组织开展一次对输电线路、供电设施的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隐患;根据有关要求,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清理,安装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标识牌;加强对电力线路的巡线护线工作力度,强化物防、技防措施;要加大反窃电检查工作力度,落实领导带组,分片、分台区反窃电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供电台区或片区线损率指标考核工作。
  (四)总结表彰(12月11日至12月30日)
  各县(区)要对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专项行动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落实措施。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南昌供电公司将组织工作组,对各单位的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情况。对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县(区)将予以表彰,对在专项行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整治效果不明显、工作措施不力的县(区),要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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