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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三、大力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

  进一步完善公众气象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改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使公众气象服务进一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体系建设,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预报,及时启动相应的灾害应急防御措施。广播、电视、通讯、网络等媒体单位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建立完善暴雨和强对流天气等应急气象预报警报的发布制度。进一步加强12121电话和移动电话气象预警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通讯手段,切实做好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工作。气象、建设、规划、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协作,切实做好防雷安全工作。

  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生态与农业气象试验基地和监测信息综合处理平台的建设,加强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研究,为农业结构调整、特色产品开发和我州新农村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气象、农业、水利、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合作,提高我州土壤墒情预报、农业干旱预警预报、病虫害趋势预报等制作发布能力和水平,努力减轻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涉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大力支持“兴农网”建设,利用“兴农网”向广大涉农企业、组织和农户及时准确发布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息以及防灾减灾科技信息等,充分发挥气象信息网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大力加强专业气象服务。加快建设高速公路、铁路、航运等专业气象监测网和灾害预警系统,积极开展交通气象服务。加强对大风、大雾、暴雨、结冰等易对交通造成影响的灾害性天气预报制作与发布工作。建立完善城市气象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平均间距为5公里的高密度自动气象监测网。气象、建设、环保、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合作,组织开展城市大气状况综合气候评价、居住小气候环境评价,开发城市渍涝、高温、大气质量等专业气象预警预报服务产品,建立气象环境变化对疾病发生影响的业务服务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优质气象保障。气象、农业、林业和旅游部门要通力协作,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气象服务工作,丰富气象服务手段,为开发恩施旅游资源提供气象保障。

  四、科学调查和合理开发气候资源

  切实做好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工作,形成具有恩施特色的气候资源数据库。组织开展全州风能、太阳能资源的监测和调查,协助做好大型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选址的气候资源评估工作。积极探索气候评价成果在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和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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