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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

  十二、企业应当及时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准予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布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按照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通过的实施方案和国家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各项要求,进行安排落实,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方式,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企业不得任意扩大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适用范围,更不得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为名,随意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不支付职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组织或者职工对企业违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依法核实、处理。

  十三、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的监管工作。依法对企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布,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对屡次违规或不及时整改的企业,可不再批准实行。

  十四、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建立统计报告制度,认真填写《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二),以半年为周期,将审批情况分别在1月10日、7月10日之前上报给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十五、本通知下发之前,已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没有规定实行期限的企业,应在60日内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

  十六、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00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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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  │                  │企业登记注册类│              │
│        │                  │   型   │              │
├────────┼──────────────────┴───────┴──────────────┤
│   地 址   │                                         │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  │       │ 职工人数 │       │
│    或负责人    │       │  电话  │       │      │       │
├───┬────────┼─────┬─┴──────┴─┬─────┴────┬─┴───────┤
│申报种│        │ 实施区域 │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职工│         │
│ 类 │        │     │          │    人数    │         │
├───┴────────┴─────┴────────┬─┴──────────┴─────────┤
│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        不定时工作制        │
├────────┬─────┬───────┬────┼─────────┬──────┬─────┤
│  岗位或工种  │  人数  │ 计算周期单位 │ 实行 │  岗位或工种  │  人数  │  实行  │
│        │     │       │ 期限 │         │      │  期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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