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加强社区教育基础建设。实施“社区教育基础建设计划”。在终身教育理论的指导下,推动社区教育在全市范围内蓬勃开展。各市、区要加大社区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挖掘社区内所有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功能,为社区成员服务,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十一五”期间,所有市、区都要成为省级及以上社区教育实验区,按省级标准建好社区培训学院,所有镇(街道)都要建立社区教育中心;争创6个省级社区培训学院、6个市级社区培训学院和25个以上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加强老年教育基础建设。“十一五”期间,各市、区都要建设一所规模型、示范性老年大学,各镇(街道)要建设一所规范化的老年学校,努力把市老年大学办成全国一流的老年大学。建立苏州市老年教育管理机构,加强对老年教育的统筹管理。拓展老年教育覆盖面,到“十一五”末,接受老年教育的老年人占全市老年人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8%。
(十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广泛开展教师的各类继续教育,重点培养和提高教师在产学研结合、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训基地建设、合作办学等方面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快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和实训基地负责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到2010年,全市职业学校教师本科率达到90%以上,其中硕士以上达到10%,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比例达到90%,其中获高级证书的达到45%。要探索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新方法,职业院校要建立教师轮训制度,选派专业教师到企业锻炼,并将这一要求作为教师考核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要积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实际需要到行业或企事业单位聘请有一技之长的能工巧匠担任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兼职教师的比例应达到20%。“十一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200万元,支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工作。各地都要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
五、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十六)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已调整充实了苏州市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组织协调全市的职业教育工作;各市、区政府也要建立健全相应机构,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的有关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都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支持职业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