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改革和创新,推进职业教育优质化、规模化、市场化、国际化、终身化、集约化发展,大力培养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不断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贡献。
(四)主要目标
1.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质量高水平地发展职业教育,率先构筑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特色鲜明的区域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把苏州建设成为全省领先、国内一流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强市。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进一步健全分级管理、市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2.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加大对外招生力度,全市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总规模达30万人以上,职业院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全市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提高到28%。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培训,每年培训城乡劳动者150万人次以上。
3.全面建成苏州国际教育园。进一步加大国际教育园的建设力度,力争2007年基本建成,2010年全面建成。加强教育园的管理和资源统筹,实现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共享,凸现职教特色,打造“职教园区”、“共享园区”、“平安园区”。
三、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五)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各级政府要积极鼓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培训机构加快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职业院校要进一步调整培养目标、转变办学思想、优化师资队伍、改革办学模式,全面引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政府要重点扶持建设好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为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提供装备精良的教学设施和高标准配置的实验实习场所,并通过共享的运行模式,充分发挥这些基地的作用,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效农业培养紧缺型人才。
(六)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充分利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积极开展以下四类培训。第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对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新生劳动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引导培训,为其转移就业创造条件。第二是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在农民中普遍开展现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培训,提高农民的致富本领。第三是农民创业培训。对农民开展创业理念、创业计划、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民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第四是新市民教育培训。对来我市打工的外地农民,积极开展城市文明、就业指导、法律知识以及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帮助他们加快向文明市民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