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措施。
(1)杭州市继续巩固和完善“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的创建成果;宁波市开展“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创建活动,争取通过考核验收;各设区市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创建活动。各级残联新建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普遍达到无障碍建设标准,已建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通过改造,基本达到无障碍建设标准。组织开展无障碍设施、器具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促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2)加强无障碍建设工作力量。组建无障碍建设专家技术指导组。贯彻落实《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研究制定推进全省无障碍建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促进无障碍设施建设设计审批、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推进无障碍设施的使用、维护等环节的长效管理。
(3)组织开展对公众的无障碍建设宣传教育,普及无障碍知识,提高无障碍意识。鼓励支持残疾和功能障碍等特殊人群协会组织参与无障碍建设的舆论监督和依法维权活动。
(九)残疾人社区工作。
1目标任务。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是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城市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建立社区残疾人组织,夯实社区残疾人工作基础,不断提高为广大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使社区残疾人在康复、就业、扶贫、文化生活、维权和法律咨询等方面得到切实有效的服务。
2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在规划和部署社区建设工作时,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规划和建设内容;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发挥社区残疾人协会的作用。
(2)建立健全规范化社区残疾人工作网络,社区居委会要配备残疾人工作专(兼)职委员,普遍建立残疾人协会,提供相应的办公、活动场所。
(3)巩固和提高国家级和省级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社区残疾人工作。
(4)多渠道筹资,加大社区残疾人工作经费的投入。社区各类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需求,开辟适合残疾人的活动场地和服务项目,为残疾人提供方便、优惠、优质的服务。
(5)组织社区志愿者为社区残疾人提供生活、就业、康复、医疗、子女教育等帮扶服务。
(6)各级残联要加强对社区残疾人专(兼)职委员和残疾人协会骨干的培训,提高他们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十)残疾人法制建设。
1目标任务。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提高广大残疾人法律意识,是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的法规体系,积极制定、修订与残疾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继续加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加强扶助残疾人政策法规的实施工作;着力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和援助。
2主要措施。
(1)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加强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适时修订有关地方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