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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防沙治沙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防沙治沙工作的实施意见
(晋政发〔2006〕3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土地沙化、荒漠化是全人类的公害。我国土地沙化严重,防沙治沙事关国土安全、生态安全和经济发展安全。国家对防沙治沙生态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于2005年9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国发〔2005〕29号,以下简称《决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全国防沙治沙生态建设做出了全面安排部署。我省整体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繁,是全国沙漠化防治重点省份之一,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大全省植被保护和防沙治沙生态建设力度,推动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山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认识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土地沙化是我们当前面临的最为严重的生态问题之一,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严重吞噬着三晋人民的生存与发展空间,特别是大同、朔州、忻州和吕梁等市是土地沙化、荒漠化的重灾区,每年由于土地沙化和沙尘暴灾害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影响,临汾、太原、晋中等地也受沙尘天气的影响和危害。切实搞好防沙治沙工作,加大生态治理力度,对于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我省地处黄河中游和黄土高原的腹地,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吕梁山、太行山区又是革命老区,还是全国能源重化工基地。长期以来滥挖、滥采、滥垦、滥牧导致了对国土资源和植被的严重破坏,加上恶劣的自然、气候条件影响,使我省晋西北土地沙化、荒漠化十分严重。近几年来,在国家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先后启动了三北防护林建设四期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太行山绿化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特别是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经过几年来高强度、大规模实施,在晋北风沙区已经显现出好的治理成效,建成了一批防沙治沙骨干工程,在2005年被省人民政府命名的防沙治沙“十大优质工程”为全省防沙治沙生态建设树立了典范和样板。然而,目前我省仍有5000多万亩急需治理的沙化和荒漠化土地,防沙治沙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按照《决定》精神和国务院批准的《防沙治沙规划》,在“十一五”期间我省要完成国家重点防沙治沙工程项目区的生态治理任务,实现局部地区生态状况明显好转;到2020年使大同、朔州、忻州、吕梁、临汾和太原等地区的重点沙化土地得到初步治理;到2050年实现全省生态环境良性发展,使全省沙化地区林草覆盖率稳定达到40%以上。地方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认识防沙治沙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防沙治沙作为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来切实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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