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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岩冠豸山机场I类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岩冠豸山机场I类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6〕882号)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龙岩冠(豸+山)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龙发改产业[2006]25号)及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行业审查意见(民航华东函[2006]3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基本符合民航总局补助项目(民航规财函[2005]813号)要求,设计内容基本符合民航行业规范,原则同意龙岩冠(豸+山)机场安全专项整治I类项目工程初步设计。
  二、经审查核定龙岩冠(豸+山)机场安全专项整治I类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总概算为人民币77.93万元,详见概算表(附后)。
  三、请按照民航华东管理局意见和《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MH/T7010-2003)的有关技术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的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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