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围绕“平安哈尔滨”、“法治哈尔滨”、“和谐哈尔滨”建设以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城市”创建活动,尽快进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市行列;进一步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2、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全市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意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部分,开展农村法制大集、法制文艺、法律服务进乡村等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增加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投入,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3、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建立和完善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立社区法制学校、法制广场、法制宣传橱窗和法律图书角等。整合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社区法律服务资源,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充分发挥市民学校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公益法制讲座,对群众关切的法律问题进行面对面交流;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4、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继续抓好“民主法治学校”创建工作。
5、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继续开展“民主法治企业”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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