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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州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社会地位明显提高。一批优秀残疾人进入了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大部分县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干部,65%的地级残联领导班子配备了残疾人。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文化、体育活动,我省残疾人演员在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中,共获金奖1个、银奖5个、铜奖11个,残疾人运动员在国际国内体育大赛中共获金牌24枚、银牌24枚、铜牌24枚。
  (四)残疾人素质普遍提高。广大残疾人以珍惜人生、热爱祖国、志在奉献的高尚情怀,锐意进取、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通过参加生产劳动摆脱了贫困,其中一部分人实现了勤劳致富。各行各业模范群体中都有残疾人的杰出代表。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有效改善了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为残疾人同全省人民一道实现小康生活打下了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相当多的残疾人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稳定保障;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仍存在许多困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建设残疾人小康生活的任务尤为繁重。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残疾人实现小康生活,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二、“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
  (一)总目标。
  --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并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15万人次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使可以扶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并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改善5000户以上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进一步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活动得到普及。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改善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
  --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加大投入,加速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与发展残疾人事业相关各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逐年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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