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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银监会《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银监会《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的通知
(沪银监办通[2006]203号)


各政策性银行上海(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上海分行:
  为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机制,规范小企业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授信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日前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银监发[2006]69号)(以下简称《指引》)。现将《指引》转发给你单位,并就有关贯彻落实意见一并要求如下:
  一、你单位应认真学习《指引》要求,深入领会《指引》精神,进一步深化化对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认识。《指引》有助于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贯彻落实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和“六项机制”建设的要求,你单位应充分认识小企业贷款业务对银行实施战略转型、调整结构、促进增长的重要性,充分认识银行监管部门在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方面所出台的一系列重大举措的重要意义。《指引》的发布为小企业授信业务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你单位有必要进一步加快转变经营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差异化授信管理,为广大小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你单位应认真贯彻《指引》要求,结合你单位战略目标和市场定位,制定充分体现小企业经营规律、小企业授信业务风险特点的授信政策,建立差异化授信管理体系。你单位应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优化小企业贷款流程,设定合理的小企业坏账容忍度,建立合理的小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机制。你单位应加快推进“六项机制”建设,建立科学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从事小企业授信业务调、授信审查、授信审批、授信后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勤勉尽职,切实推动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
  三、你单位应组织高管层、小企业贷款业务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对《指引》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在具体的业务实践中体现《指引》的政策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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