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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

  (三)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商标。支持和鼓励金融、法律、管理、市场销售、人力资源、工程设计、信息技术等服务业的发展,通过帮助企业引进和创新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运用先进服务技术和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尽快形成一批服务业驰名、著名商标。
  四、进一步发挥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带动效应
  (一)加大商标运用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坚持以优势品牌为核心,实行生产要素的有效联合与重组,促进品牌的集约经营与连锁扩张。指导企业将商标宣传贯穿于生产、销售、服务、招商等全过程,实施以商标为中心的品牌推介策略,扩大品牌影响。鼓励进出口企业到出口国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扩大安徽优势品牌知名度。
  (二)发挥驰名、著名商标品牌联动效应。采取引导、扶持、保护、服务等措施,推进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做大做强。利用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品牌、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支持帮助相关中小企业集群配套发展。运用驰名、著名商标的影响力,树立我省经济地位和形象,提高区域竞争力。
  五、加强商标保护
  (一)坚决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商务、质监、海关、知识产权、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以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为重点,积极开展联手打假保名牌活动,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对定牌加工企业和商标印刷企业的监管,规范商标使用及商标印制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发生。加大地方立法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制定《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强化商标的法律保护。
  (二)规范商标中介机构行为。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商标代理组织行为。加快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搭建商标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为社会提供商标查询、转让、许可等方面的服务。鼓励有关社团组织、商标代理机构结合行业特点定期举办讲座或培训班,宣传介绍企业商标战略,提供驰名、著名商标推荐申报、认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信息,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商标注册、培育、保护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加强商标工作的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商标意识。对获得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的企业要广泛宣传、重点推介。注重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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