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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
(皖政〔2006〕7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我省企业创新创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驰名、著名商标,提升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商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商标是重要的经济资源。加强商标工作,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商标的优势企业,对于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流动,增强企业和区域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商标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培育、保护、扶持和发展了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驰名、著名商标,促进了企业效益的提高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但是,一些地区和企业的商标意识仍比较淡薄,省内知名商标被省外、境外抢注的事件时有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一定要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开创我省商标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商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的要求,运用经济、市场、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培育、扶持和保护各类注册商标,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驰名、著名商标。力争到2010年,全省商标年申请数达2万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6万件,比“十五”末翻一番。拥有中国驰名商标30件,安徽省著名商标800件。在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明显市场竞争优势,能冲刺世界名牌的驰名、著名商标。全社会商标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商标侵权行为明显减少,商标执法环境明显好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商标培育、保护和政策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三、加快培育注册商标
  (一)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商标。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选择技术层次较高、拥有终端产品生产能力、具备形成自主专利技术潜力的制造业企业加以培育,不断提升品牌层次,着力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商标。
  (二)大力培育农副产品商标。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各类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大力推广运用 “公司+农户(基地)+商标”经营模式,鼓励和支持农民申请旅游商标、农副土特产品及其加工品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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