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信息采取电子档案实行无纸化管理。
报名时间:5月10-12日。
(二)志愿填报
志愿分规模内面向全市提前招生学校志愿(即零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特长生志愿等。
志愿填报原则上各区考生采取先考试,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办法。各区集中安排所有高中招生学校在集中的志愿填报点接待考生填报志愿,考生个人持考生志愿表、中考成绩单等材料到志愿填报点所要报考的第一志愿(或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学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6月27-28日。
桓台、高青、沂源可在考试前组织填报志愿。其中拟同时报考其它区县面向全市招生学校的考生,须在填报本县学校志愿的同时填报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录取时与其他区县考生一并参加录取。
有条件的区县可以试行网上填报志愿。
七、高中招生录取
高中招生录取采取推荐录取、破格免试录取、招生指标分配、综合录取、特长生录取、注册入学等形式,录取时综合参照学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动手操作能力、特长潜能等,逐步实现录取形式的多样化和录取标准的多元化。对条件成熟的区县、学校进行网上录取试点。
(一)推荐录取
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由初中学校至少两名教师写出推荐信,高中学校通过调查、面试、综合能力测试等方式核实,可以提前录取。各区县可将推荐指标根据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等分配到初中学校。
高中学校录取的推荐学生(含破格录取的学生)不得超过规模内招生计划的10%。
(二)破格录取
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牵头组织的体育竞赛单项成绩前4名,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或经市教育局测试田径项目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标准的考生,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可以破格录取(占规模内特长生计划)。
(三)指标分配
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将普通高中一定比例的招生指标根据初中毕业生数、对初中教育评价结果等分配到初中学校。
(四)综合录取
综合录取是录取的主要形式,主要依据学生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考查科目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择优录取。
(五)特长录取
是对报考特长生的学生进行录取的方式。录取的主要依据除考虑学生综合成绩外,主要依据特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规模内计划中的特长生的录取按批准的各类特长生计划从中考成绩达到学校规模内计划录取分数线80% 的考生中,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挖潜扩招计划中的特长生录取从中考成绩达到学校扩班计划录取分数线(不含扩班额计划)80% 的考生中,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