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育
体育采取考查的形式组织进行。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由各区县自行组织。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
4、英语口语
英语口语采取考查的形式组织进行,命题由各区县自行组织。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
5、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采取考查的形式,成绩以等级呈现并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具体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查办法,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初中学校组织实施。由学校组织考查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考查情况,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监控。
(三)艺体特长生考试
市教育局制定特长生考试指导意见,各招生学校依此制定学校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特长考试和成绩上报工作。
(四)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校通过组织学生互评和教师集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初中阶段的道德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六个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价。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评定办法按照《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意见》执行。
2007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作为高中学校录取的参考,在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评价等次高的考生优先录取。今后将逐步加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在中考录取中的权重,并按适当成绩计入考生总分。
四、命题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一)命题指导思想
命题实现由以考查知识为主向以考查能力为主的转变。在继续加强“双基”考查的同时,重视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考查。
命题依据新课程标准,不追求对知识的全覆盖,重点考查对学生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影响较大的知识和能力。
考试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着重考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问题的真实性和情境性,重视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提出、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
结合学科内容,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在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方面的达标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考试在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发散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方面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