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稳步推进原则。中考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以现行中考制度为基础,坚持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和创新,以社会稳定为前提,积极稳妥地操作,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五)高中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原则。认真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统筹管理高中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加大统筹管理力度,加强对高中段教育招生工作的宏观调控,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推动高中段各类教育的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三、中考内容、考试形式、计分办法
2007年中考内容包括中考统一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艺术体育特长生考试等内容。
(一)统一考试科目
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政治,地理,历史,生物。
各科目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5分),物理70分,化学、政治、地理、历史、生物各50分。
统一考试科目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中考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计算器。
统一考试科目考试时间:6月10、11、12日三天。
6月10日 上午:8:00-10:00语文 (初四)
下午: 3:00-5:30理科综合(初四)
6月11日 上午:8:00-10:00数学(初四)
下午:3:00-5:00 英语(初四)
6月12日上午:8:00-10:30文科综合(初四)
下午:3:00-5:30历史、生物、地理(初三)
(二)考查(或考试)科目
考查(或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信息技术,体育,英语口语,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1、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选择考试或考查。选择采取考试的区县,区县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进行,满分(理、化、生三科)30分,在本区县高中学校面向本区县考生录取时记入中考总分,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录取时将实验操作成绩按照18分为合格转化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中考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选择采取考查的区县,区县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
2、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与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结合进行,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选择考试或考查。选择采取考试的区县,该科目满分20分,在本区县高中学校面向本区县考生录取时记入中考总分,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录取时将信息技术成绩按照12分为合格转化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中考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选择采取考查的区县,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参加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