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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0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淄博市200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淄教发[2006]26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淄博市200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2007年中考招生工作本着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全面鉴定,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本着有利于推动中小学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检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发挥考试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本着有利于为高一级学校录取新生提供学生学习和发展方面的信息,使高中段各类学校选拔合格新生,促进教育质量提高和高中段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的原则,提出200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二)基本思路
  1、进一步改革考试命题内容和形式,科学设置考试科目,落实新课程提出的“三维”目标,即知识能力、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
  2、实行多样化的考试形式。探索实行笔试、动手操作、面试、综合评价、特长展示等多种考试形式,改变一次考试一张试卷一种模式选拔人才的做法。
  3、进一步改革中考招生录取办法,逐步实现录取形式的多样化,改变单纯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将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生特长等纳入中考之中,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二、遵循的原则
  (一)方向性原则。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在改革方向上坚持有利于促进提高新课程的实施质量,有利于中考招生和高中教学。
  (二)全面性原则。对实施新课程的初中学生的学业水平进行全面测评,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发展性评价。中考招生不仅要看学生的考试成绩,而且要看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公平公正原则。中考招生考试改革涉及面广,涉及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素质评定、招生考试、录取等各个环节要公开透明。完善各项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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