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铁合金行业调整重点
(一)严格行业准入管理,控制生产能力增长。严格执行《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严禁低水平重复建设,严禁新建250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现有矿热炉要通过技术改造,限期达到《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规定的能源消耗、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逐步向大型化、密闭化、自动化方向发展。2006年除特种铁合金产品以外,淘汰5000千伏安及以下矿热电炉。
(二)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产业布局。将荣盛铁合金集团、宁夏天净公司等企业培育成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以上的骨干企业,促进产业集中化、大型化、基地化。规范河滨工业园区、太沙工业园区、红果子工业园区、青铜峡工业园区等高载能园区的建设,使之成为国内硅铁生产基地,形成一批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集团,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以贺兰山铁合金公司为主体,加大研发硅系多元复合合金新产品和低铝硅铁的力度,延伸产品链,提高附加值,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积极推广铁合金矿热炉烟尘治理新技术及环保治理新技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环保监管力度,对于没有烟尘回收设施的企业要坚决停产,对排放不达标或有环保设施但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坚决实行停产治理并给予严厉的处罚。取消铁合金行业东西部合作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五)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工艺装备升级。优化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积极推广低频矿热炉技术、原料精料入炉技术、矿热炉低压补偿技术等先进适用节能降耗技术,使我区冶炼电耗指标和其它物耗指标保持国内先进水平,逐步走上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化工业道路。
四、加快铁合金行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措施
加快铁合金行业结构调整,必须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扶优汰劣,实现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
(一)实施有利于铁合金工业健康稳定发展、保持市场竞争力、保持我区作为全国硅铁生产基地的政策。
(二)加强信贷、土地、环保、供电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金融部门不予信贷支持,土地部门不予提供土地,电力部门不予供电,环保部门不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积极支持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和项目。
(三)按照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节约用电的原则,调整铁合金生产用电政策。对4万吨规模以上企业和通过行业准入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并适时调整。通过电价杠杆,鼓励能耗低、工艺先进的大型矿热炉和大企业集团生产,淘汰装备落后的矿热炉和小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