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陕西省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审查专家委员会”更名及换届的通知
(陕建发[2006]144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设局、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任务原由“陕西省高层建筑抗震设计审查专家委员会”承担,多年来,该委员会对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做出了应有贡献。为更好地贯彻建设部《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111号令)和《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148号令),进一步规范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现将“陕西省高层建筑抗震设计审查专家委员会”更名为“陕西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聘任我省第三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和顾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设顾问6名,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委员13名,任期3年(名单见附件)。
二、 陕西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李荣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彭尚达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陕西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名单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陕西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名单
顾问: 刘大海 曾宪玖 沈励操 龚 群 饶宏先 丁宝泉
主任委员:
郑建钢 陕西省建设厅 副厅长
副主任委员:
茹广生 陕西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处长
徐永基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顾问总工
陶唏暝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总工
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