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建法〔2006〕245号)
各市建委、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关市房地产局、规划局、市容局、城管(执法)局、建管局、园林局、公用事业局,有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厅直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二日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在全省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安徽省和建设部“五五”普法规划以及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结合我省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建,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为全省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建各项任务,服务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于推进跨越式发展和奋力崛起。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建设事业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节入手,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从建设事业不断发展的形势出发,掌握建设事业发展规律,把握依法治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客观需求,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联系实际,分类指导。建设各行业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特点,确定各自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建的重点,增强针对性,提高宣传效果。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主要目标:适应全省建设事业发展的大局,适应建设系统广大干部群众对依法治建的要求,紧密结合建设系统的特点,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建,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建设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执业注册人员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经营、管理、决策的水平;进一步普及建设系统广大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生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