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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

  (三)实施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各地市要重点办好1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若干所中等职业学校。有条件的地市要重点办好1所技师学院。每个县(市)、区要重点办好1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教中心学校(中专、技工学校)。在大中城市重点建设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35所左右,在县(市)重点建设职教中心学校35所左右。全省建设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10所左右。
  (四)实施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在全省建设70个装备水平较高、资源共享,集学生实训、教师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生产经营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行“财政引导、校企共建、多元投入、开放共享”的建设原则,以院校资金投入和企业提供设备及实训场地等方式共同参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建设、经营和管理。
  (五)实施远程职业教育建设工程。统筹各类学校信息技术资源,依托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立全省城乡远程职业教育培训网络体系,开展职业教育培训。重点扶持30所中、高等职业院校开发50个专业150项课件,实现网上职业教育资源共享。
  (六)实施职教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重点建设10个与我省职业院校骨干专业相适应的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每年培训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2500人次,培养200名专业技能操作能手。到2010年,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必须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力争“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0%左右。
  (七)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每年为社会输送12万名左右中级技能人才、7万名左右高级技能人才。到2010年,实现技能人才初中高比例为3.5∶4∶2.5的基本合理的格局。
  (八)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200万人次左右,推广农民增收致富技术和项目50个以上,重点培养培训一批经纪人和信息、营销、科技等方面骨干。对初高中未能升学毕业生进行全员培训。继续实施“村村大学生计划”,5年内达到村村都有1名大学生和10名左右中职或高中毕业生。开展“三支一扶”工作,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培训。
  (九)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重点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150个,每年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0万人次、转移培训贫困户劳动力7.2万人。每个乡(镇)要重点办好1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或综合中学,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先进实用技术培训。
  (十)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每年要培训企业在岗职工60万人次、下岗职工20万人次。
  三、推进体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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