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意见
(石政办发〔2006〕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长公开电话是政府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渠道。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在为群众排忧解难、收集反馈社情民意、推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今年,按照市领导要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又先后开通了市长信箱和市长短信热线,使广大市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更加畅通。但随之而来的是抓落实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最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出:市长公开电话每周收集很多内容,要采取措施把相关的“活”派出去,使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和市长短信热线受理处置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使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有效地解决。为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市政府办公厅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和市长短信热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把承办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和市长短信热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守,及时承办落实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定期研究本县(市)区、本部门承办工作的落实情况,每季度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执政为民的一件实事来抓。要在实践中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承办工作规范、快速、高效运转。
二、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
做好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和市长短信热线工作需要上下配合,协调联动。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是联动协调中心,要热心受理群众的来电和短信。对每一个来电、来信都要认真分析,及时处理。能答复的当即答复;需要县(市)区和部门办理的,要确定交办方式,明确承办单位,直接交有关单位办理;对涉及全局性的重要问题和影响面较大的热点信息,要及时整理,通过专报件形式上报市领导,并按领导批示抓好落实。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对交办事项有督促、检查和协调权。对部门办理结果达不到要求的,要退回重办;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或部门落实不到位的事项,要深入调查了解,现场督促解决。各承办单位对交办事项的办理结果要及时向反映人回复,并按时限要求向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反馈。各类反馈件要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并签字、盖章,确保办理质量。一般书面交办件的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电话、短信交办件的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急办件和领导批示件必须在要求时限内办结反馈。对一时解决有困难的问题,承办单位要向反映人做好解释工作并向市长公开电话办汇报进度;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可指定牵头部门办理、有关部门配合,积极协调解决。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要对每周群众来电、短信和部门承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编辑《市长公开电话周报》,及时向市领导反馈社会热点问题、重要社情民意和督办落实情况。市政府各秘书长对《周报》反映的涉及分管的事项,要及时作出批示,市长公开电话办抓好批示件的督办落实。各联动单位要积极帮助所属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