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目标
1、劳动合同签订率逐步提高。2006年底,全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0%以上;2007年底,全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2008年底,全省各类用人单位基本签订劳动合同。
2、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2006年底,企业劳动合同基础台帐建立率达60%以上;2007年底,企业劳动合同基础台帐建立率达80%以上;2008年底,全省各类企业基本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并逐步实现劳动合同管理信息化。50人以上规模的企业均要制订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做到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内容、程序合法。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2006年7月-8月):周密部署,宣传发动。
1、制定方案。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每年度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时间进度及工作措施等。
2、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劳动者及社会各界对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重要性的认识,为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2006年9月-2008年10月):全面推动,组织实施。
1、调查摸底。开展劳动用工情况的调查,对辖区内各类企业数、职工总数、签订劳动合同数及劳动合同管理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
2、指导推动。积极采取措施,指导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进度慢的地区或企业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并找出问题的症结,研究对策,确保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2008年11月-12月)检查验收,总结经验。
1、检查验收。各地对本地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逐级上报。省将组成若干检查组赴各地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
2、总结经验。召开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总结大会,总结、推广三年行动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扩大工作成效。
四、主要措施
1、建立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调度督办制度。各地要逐级建立调度督办制度,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对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情况进行调度督办,以保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的进度。二是建立重点单位联系制度。各地要在不同所有制企业或行业中选择一些劳动合同制度管理基础较差、劳动关系较为紧张、社会影响面较大的企业为重点单位联系户,采取重点督促、上门指导等方式,促使重点联系单位与全部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达到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等目标。三是建立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各市每季度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省。省里每半年对各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不定期进行检查。
2、实行目标责任制。各地要将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列入政府目标任务管理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目标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