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企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劳社〔2006〕53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是建立新型用人机制、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对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企业联合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协调劳动关系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同时,要积极争取国资委、经委、建设、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把三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总工会
安徽省企业联合会
二○○六年七月十九日
安徽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依法保障劳动合同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增强就业稳定性、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不断改进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规范,加强指导,改进服务,强化监督,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使我省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有新突破,为构建和谐安徽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2006年至2008年,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基本建立,劳动合同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