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新建的连霍国道主干线嘉峪关至瓜州高速公路和新改建的省道304线华亭至庄浪二级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甘政发[2006]8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新建的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道主干线(G245)嘉峪关至瓜州高速公路、新改建的省道304线华亭至庄浪二级公路符合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要求。同意嘉峪关至瓜州高速公路设置瓜州临时主线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点;华亭至庄浪二级公路设置关山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点。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由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