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汕头市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汕府办[2006]15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通知》(粤府办[2005]64号)要求,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把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到实处。7月4日至7月12日,由市经贸、农业、工商、卫生、质监、海洋与渔业、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局组成的市食品安全督查组,在欧阳志鸿副市长和翁镇希副秘书长的率领下,对全市7个区县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并首次对各区县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一、基本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全市食品安全督查活动,于今年3月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通知》(汕府办[2006]45号),5月份召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进行专门的部署,督查前周密制订督查方案和评分细则,组织督查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评分标准,明确督查要求,充分做好督查工作的各项准备。同时,专门邀请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两位常委全程参与督查活动、面对面进行具体指导。督查工作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以及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各区县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并按照《汕头市食品安全综合评估细则》,对各区县的食品安全状况做出全面的评估。从督查的整个情况表明:全市7个区县对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放心工程取得成效,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正逐步推开,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制度逐步完善,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各类食品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全市食品安全形势趋稳并逐步好转。
二、主要特点
从督查的情况看,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打开了新局面。一年多来,各区县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多数区县能把食品安全作为政府日常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区县长亲自主持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政令,形成会议纪要并认真组织部署,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财政收入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潮阳、潮南、澄海、龙湖区还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大部分区县政府及时落实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街道(镇)政府签订了责任书,街道(镇)政府又与居委(村委会)签订了责任书,确保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