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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舜耕山实行封山禁葬、平除坟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检查验收、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07年4月1日-4月15日)

  1.权属单位要对辖区内封存的墓区实施有效监管,坚决杜绝安葬新的墓穴,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制。

  2.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彻底的限期整改。

  3.巩固治理成果,纳入每个年度的绩效管理,实施动态考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的乱埋乱葬行为。

  4.开展评比表彰活动,适时对舜耕山整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命名和表彰。

  五、具体要求

  (一)深化认识,增强抓好舜耕山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对舜耕山实行封山禁葬、平除坟墓的专项治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为打造生态淮南、开展“四城联创”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千秋大业。各级各单位一定要从建设美好家园、造福子孙后代、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心和历史使命感抓紧抓实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舜耕山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舜耕山山林地权属的各区和矿业集团、市建委、市林业局、市司法局的党政“一把手”作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建立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年度不得评为绩效管理先进单位,并要实行重点管理、重点帮扶、重点整治;对工作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各项要求而贻误工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操作,做实做细工作,确保社会的稳定。要定期向市政府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措施,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真正把这项人民群众欢迎、社会高度关注的工作抓出成效。

  (三)齐抓共管,形成抓好舜耕山整治工作的整体合力。开展舜耕山封山禁葬、平除坟墓工作,时间紧、难度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组织、宣传、纪检、监察、民政、国土、林业、公安、工商、市容、广电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协作。要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分析整治形势,通报工作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编发督查通报,及时反映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动态,做到信息通畅,上下联动,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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