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关于转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苏建函科(2006)515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省建设厅《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践经验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对全省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具有较好的借鉴作用,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参照执行。
希望各地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施工图审查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江苏省建设厅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审查行为,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
(四)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审查工作责任制,确保审查质量。
(五)坚持在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认定范围内,承接审查业务,不得超认定范围审查施工图。
(六)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及时办理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纸上盖章,作为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的依据。
(七)做好施工图审查资料的建档、备案及审查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八)定期总结交流审查工作经验,组织审查人员学习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建设科技发展的新成果,不断提高审查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九)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查中发现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应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