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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五、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维护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措施,也是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地、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作为依法用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通过督促指导、政策宣传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的意识,增强其自觉性,推动我省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和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成立“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负责全省行动计划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机制。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具体负责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主动会同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定期研究、分析和总结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特别是对影响全局的关键问题,要提出妥善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各级工会组织要宣传发动广大劳动者积极参与三年行动计划,指导、督促基层工会参与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帮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监督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各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制度,促使企业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同时,要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对三年行动计划的支持,主动加强与国资、建设、工商、税务、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协调配合,建立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配套联动机制,共同促进劳动合同制度顺利实施。
  (三)统筹规划,抓好落实。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目标责任制,保证从计划开始之年见到明显成效。在实施过程中,各地要建立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统计和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要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抓好非公有制企业、进城务工人员和企业新增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督促改制和重组企业,及时与职工续订或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实现有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目标。为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度情况,省里将建立三年行动计划统计报告制度,各市每季度5日前,要将工作进度情况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统计表》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里将定期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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