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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修订《天津市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审批标准及审批流程》的通知

  3.新股东简介(法人股东)或简历(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法人股的法定代表人)、公安机关出具的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的无刑事犯罪证明;
  4.法人股东的当年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
  5.法人股东的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股东重组后的验资报告;
  7.公司章程修订案;
  8.典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特业证复印件;
  9.加盖企业公章的《典当行(分支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附件6);
  10.典当行新股东会决议(决议新股东组成后公司领导机构,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11.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委托书。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
  1.变更请示(含变更原因);
  2.股东会议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3.法定代表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证明;
  4.公司章程修订案;
  5.典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特业证复印件;
  6.加盖企业公章的《典当行(分支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附件6);
  7.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委托书。
  (四)公司名称变更
  1.变更请示(含变更原因);
  2.股东会议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3.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公司章程修订案;
  5.典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特业证复印件;
  6.加盖企业公章的《典当行(分支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附件6);
  7.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委托书。
  (五)注册资金变更(原股东不变)
  1.变更请示(含变更原因);
  2.股东会议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3.出资比例有变化的法人股东当年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如典当行减资不需要出资能力证明);
  4.资金变更后的典当行验资报告;
  5.公司章程修订案;
  6.典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特业证复印件;
  7.加盖企业公章的《典当行(分支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附件6);
  8.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委托书。
  注册资金变更中,如股东有变化,还须符合股东变更条件的要求。
  四、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变更审批流程:
  1.申请人将变更申请材料报所在区县商委(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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