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到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000亿元,年均增长约 9%。
2.产业结构预期目标。
第三产业所占比重:预计到2010年,第三产业年均增幅保持在9-10%左右,增加值达到750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72%左右。
第二产业所占比重:第二产业年均增幅保持在8-9%左右,增加值达到280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为27%左右。
第一产业所占比重:第一产业增加值总量基本保持不变,稳定在100亿元左右。
3.空间集聚预期目标。
中心城区(包括核心区和拓展区)服务业集中度:预计到2010年,中心城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稳定在80%左右。
开发区工业集中度:预计到2010年,科技园区和工业开发区实现的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60%。
4.科技创新预期目标。
企业R&D投入:预计到2010年,企业R&D经费支出将达到企业主营收入的 3%,企业R&D经费支出将占到北京R&D支出的50%左右。
发明专利数量:预计到2010年,每万人专利申请数达到18件。
中关村科技园区:预计到2010年,实现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 20%。
5.社会责任预期目标。
劳动就业指标
全市增加就业岗位110万个。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安全生产指标
生产安全死亡率控制在0.38人/万人以下。
资源综合利用指标(以“十五”期末为基准)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20%。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6%。
三、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十一五”时期,北京产业发展思路是: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为目标,按照“高端带动、自主创新、重点突破、循环集约、进退有序”的原则,构建“以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双引擎、以现代制造业和基础服务业为双支撑、以都市型工业和现代农业为重要补充”的与北京城市功能相吻合的产业格局,稳定提升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大力培育发展空间较大的潜力产业,促进产业发展高端化、轻型化,努力实现产业综合竞争能力和城市综合服务能力双突破。
(一)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北京提高做好“四个服务”能力的具体体现,是缓解资源约束、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是迎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城市综合辐射力的重要途径,是吸纳就业、构筑宜居城市的重要基础。“十一五”时期,将稳定提升具有区域优势的金融、文化创意、房地产和商贸等支柱产业,积极培育发展空间较大的旅游会展、现代物流和商务服务等潜力产业。
1.稳定提升金融、文化创意、房地产和商贸等支柱产业。
(1)以资源集聚和金融创新为重点,发展壮大金融业。基本建成“开放、创新、完善、协调”,与国民经济发展相互促进、共生共荣的现代金融体系。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强化政府金融服务意识,成立专业的金融发展促进机构,贯彻落实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着力引入金融机构。吸引国内外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落户北京;大力发展北京有市场和资源优势的专业化金融服务机构。
--加快金融服务创新。重点开发面向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成长企业的投融资服务、面向奥运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服务、面向城市中高收入阶层的投资服务等金融创新服务品种。实施“金卡工程”,统一标准、互联互通。
--推进三大功能区建设。把金融街建成全国金融管理中心、把CBD建成国际金融资源集聚区、把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金融区建成高技术产业与金融业的结合区。
(2)以体制改革和落实政策为突破口,加速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把北京建成文艺演出、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动漫和互联网游戏、文化会展和古玩艺术品交易中心。
--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步伐,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和产业结构多元化。
--落实相关政策。按照《
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制定鼓励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打破行政壁垒和条块分割,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大力支持民营文化产业发展。
--积极培育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文艺演出业、图书出版业、报刊业、广播影视业、音像营销业、广告业、动漫业、网络传媒业、网络游戏业等产业;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建筑设计、咨询策划、时尚消费等行业。
--打造文化创意产业知名品牌。提升北京戏剧、交响乐、舞蹈等演出季、北京国际音乐节、北京青年音乐会、大学生电影节等标志性品牌文化创意活动的国际化水平。重点培育歌华有线、北青传媒、北京日报、北京发行集团等一批知名文化创意产业集团。
--加快建设一批重大设施。重点加强中央电视台、国家大剧院、国家科技馆、国家图书馆二期、首都图书馆二期、北京电视台和北京影视城等一批重大文化设施建设。
(3)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为落脚点,优化发展房地产业。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增长基本稳定,初步建成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
--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提高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供应比例,通过严格手续审批和提高相关税费等措施,控制低密度高档商品房建设。
--培育住房二级市场。在完善一级市场的同时,推动二手房市场的发育,规范租赁市场,鼓励梯级消费。
--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发展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安置用房、住房合作社、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优化房地产开发布局。原则上二环路以内,不再新批成片普通商品住宅项目;三环路以内,从严控制大型商业设施建设;加大南城及重点新城房地产开发力度,强化人口疏散功能。
(4)以提升生活品质和引导相关产业发展为出发点,调整发展商贸服务业。建设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符合世界城市、宜居城市发展要求的现代都市商业体系,基本达到国际大都市现代化商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