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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2、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将《残疾人保障法》纳入省“五五”普法规划,倡导形成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3、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视察。依托各级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建设,扩大覆盖面,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依法维护残疾人的权益。
  4、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发挥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的作用,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解决残疾人困难,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5、完善并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设计规范,推进无障碍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开展全省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6、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法律、法规建设,采用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七)宣传。
  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条件。

  任务指标: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
  ━━在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积极创办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专题节目。
  ━━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养社会助残意识。

  主要措施:
  1、依托公共媒体宣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风尚,将“扶残助残”纳入全省和各地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范围。
  2、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典型、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取得的成效,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创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4、推动市、县两级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手语新闻栏目。
  5、继续组织好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的评选工作,积极参加全国评选。

  (八)信息化建设。
  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是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要求,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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