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15年,实施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方针是“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
政府推动--各级政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将《辽宁科学素质纲要》纳入有关规划计划,制定政策法规,加大公共投入,推动《辽宁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社会各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
全民参与--公民是科学素质建设的参与主体和受益者,要充分调动全体公民参与实施《辽宁科学素质纲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提升素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是《辽宁科学素质纲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实施《辽宁科学素质纲要》,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促进和谐--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实现科学技术的教育、传播与普及等公共服务的公平普惠,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目标:
到2020年,科学技术的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5%。
到2010年,科学技术的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5%。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三、主要行动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实施以下主要行动: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等科学知识,宣传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占有资源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基本国情,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加强基础教育,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使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必要的技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左右,小学阶段入学率和保留率分别达到100%和99.97%,初中阶段入学率和保留率分别达到100%和97%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提高到85%。
--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实施新一轮“普九”规划,力争实现全省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目标,全省50%左右的县(市、区)达到或接近“普九”、“双高水平”标准。增强农村未成年人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