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八一”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前政明电〔2006〕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9周年,又是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为做好“八一”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县政府决定“八一”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广泛深入地开展国防和双拥教育
拥军优属是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有组织、有重点地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弘扬长征精神、共筑钢铁长城”为主题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广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有步骤、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明传发电有重点地宣传长征胜利的历史意义、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过的光辉历程和为夺取政权、巩固政权建立的卓越功勋;大力宣传驻地部队和武警官兵在抢险救灾、扶贫帮困、维护社会治安、参与和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中的光辉业绩;大力宣传残疾军人、烈军属、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老干部为国防事业和“三个文明”建设所做的积极贡献;大力宣传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双拥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进一步强化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增强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开拓双拥工作新领域,壮大双拥工作的参与力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是双拥工作的重要力量。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在民营企业、个体行业和新型社会组织中开展双拥工作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通过大力宣传一批民营企业拥军的典型,推动这一领域双拥工作的健康发展。要积极创新城市社区开展双拥工作的思路,培育一批双拥工作示范社区的典型,使社区双拥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不断壮大双拥工作的参与力量。
三、认真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着力解决涉及军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帮助随军家属解决就业及其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解除军人的后顾之忧。要积极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在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困难,保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优待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通过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乡大病救助等多种办法,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继续抓好“在乡老兵安居工程”建设,确保重点优抚对象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各地、各部门要以新一轮创建双拥模范城(县)评比为契机,对双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梳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不断推动双拥工作的深入发展。
四、立足部队建设实际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