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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6年全国人群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学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县级调查点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1、加强调查工作的领导:逐级转发上级的有关文件和方案,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当地领导的支持,成立此次调查工作的专项领导小组。县、乡镇、村各级均要指定协调员,协助现场调查工作。
  2.成立调查工作组:调查工作组分为现场调查小组、实验室标本处理小组和调查数据录入小组。每个县级单位要指定1人为技术总负责人。应打印所有参与调查人员的分组与联系方式并分发给每个人,以便于联系。
  1)现场调查小组:每个县级单位根据工作量和当地人员情况,成立若干个现场调查小组同时开展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建议每个调查小组由4-6人组成。包括:流调人员2名,采血人员2名(其中至少1名为儿科护士),临床医师1名,协调员1名,并指定其中1人为小组组长。协调员应自始至终参与整个调查工作,帮助协调有关事宜。
  2)实验室标本处理小组:市、县级疾控中心应配备3名实验室人员进行血标本处理,省级疾控中心应派专人进行监督和技术指导。
  3)调查数据录入小组:建议市、县级疾控中心至少应配备4名资料录入员,在省级人员的指导下,负责调查数据的第一次录入工作。根据工作时间要求,可以在现场调查开始后或全部结束以后开始数据录入工作。
  3.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根据方案要求,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要制订具体实施计划特别是工作时间表。每个村级调查点一般约需要4-5天完成全部调查任务,并可根据工作量和进展情况适当进行调整。具体时间安排参见工作流程部分。
  4.召开动员会议: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召开由所有参与调查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做好调查前动员、工作协调、方案说明、职责分工、时间进度等有关工作的安排和部署。
  5.做好调查物品的准备:根据现场调查物品清单(见附件2),县级疾控机构要提前做好上级配发物品的清点,同时按照要求,以村级调查点为单位做好调查物品的准备以及实验室标本处理物品、设备的准备工作。同时,准备好现场调查人员所佩带的胸卡,并按照任务分工调配现场调查使用的车辆。
  (三)调查点调查工作流程
  1.确定调查对象
  1)村级调查点的抽取和补充:村级调查点由国家级抽取。如果国家级抽取的村级调查点人口少,不能满足样本量的需要,则与同乡村级单位排序表中邻村/居委会合并,作为一个村级调查单位。
  2)调查对象的抽取:摸底登记结束后,根据摸底登记的资料(常住人口登记表)按《全国人群乙肝及其它相关疾病免疫水平血清学调查预调查工作方案》要求进行调查对象的抽取。
  3)列出调查对象清单:按照摸底登记表中的顺序,从常住人口登记表中,将抽取的应调查对象填写至调查户(个人)抽样选取表,分村列出调查对象清单。调查对象清单打印(复印)后分发给村级协调员和现场调查人员,每人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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