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抓紧疏导油价调整对出租车影响的通知
(甘价服务[2006]178号)
各市州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改委《关于抓紧疏导油价调整对出租车影响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城市出租车行业与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在促进经济发展、树立城市形象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市州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和财政转移支付补贴落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的影响,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
二、各地要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及出租汽车收费的通知》(甘财综[2006]24号)文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针对出租车的各类收费全面进行清理整顿,对未经国家和省上批准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各地将清理整顿情况和结果按照文件要求请尽快报省物价局。
三、各地近期一律不得出台增加涉及出租车的任何收费项目,不准利用任何形式加重出租汽车司机的负担。
四、对需要用调整运价来消化部分油价上涨因素的,要按照国家发改委“通知”和《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和完善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价格调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按规定程序调整运价或临时征收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