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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精神全力做好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精神全力做好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6]40号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006年4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根据当前我国部分地区森林火灾呈暴发态势并造成极大威胁的严峻形势,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今年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全区共发生林火10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1起,火警9起,我区森林防火总体形势仍比较严峻。日前我区已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精神,全面做好我区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精神,抓紧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措施
  各地(市)要在继续学习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森林防火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基础上,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精神,对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研究制定出具体方案,把各项具体措施逐一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二、依法管理各种野外用火
  要采取果断措施,对野外用火进行综合治理,同时要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在森林防火紧要期和高火险时期,要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确定专人,划区包干,死看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各级林业、森林公安部门要联合组成巡查队伍,坚持全方位野外巡查,不留死角。对违反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肆意违法用火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三、科学扑救森林火灾
  各地(市)要按照《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和通讯联络等准备工作。武警西藏森林部队和乡镇级森林防火突击队要进入临战状态,一有火情,各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开展工作,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物资设备到位、扑火人员到位,高效妥善处理火情。绝不能使小火酿成大灾,要严密组织,科学指挥,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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