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市民卡工程建设,推广应用金融IC卡。结合市民卡工程,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的要求,遵循并存过渡和逐步取代的原则,积极推广应用金融IC卡,整合市民用于日常生活的有关卡证。一是整合数字电视、公交、教育、出租车客运、交警、通讯等资源,纳入市民卡体系,在相应领域推广应用金融IC卡。二是将劳动与社会保障、卫生、文化、旅游、城管等部门的公共服务纳入市民卡体系,通过金融IC卡实现支付结算、信息查询和其他增值服务。
(三)扩大受理范围,营造良好银行卡受理环境
1.继续扩大联网通用范围,加快市场建设,增加机具布放。要进一步规范银行卡业务、技术等规范标准的实施,加强商户和终端标准化管理;要全面落实“一柜一机、联网通用”政策,投放的银行卡受理终端必须符合联网通用规范;在快速发展市区受理市场的同时,要加快县(市)、乡镇特约商户发展工作。至2008年,我市能够受理银行卡的各类终端机具突破15000台。
2.大力推广银行卡在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应用。至2007年末,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上的餐饮服务、宾馆酒店、旅游服务等行业的企业要全部受理银行卡。至2008年,全面实现银行卡在公用事业收费、交通、医院、药店、加油站、空港物流、住房公积金归集发放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行业领域的应用;重点商务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要全部受理银行卡。
3.提升科技手段,完善支付渠道。优化现有银行卡网络系统,提高银行卡交易网络的运行质量;积极发展以银行卡为载体的移动支付、网上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业务,做到电子支付与电子商务有机结合,提高支付的电子技术水平;市民持一张银行卡能完成网上报税、购物、缴费的实时结算,并积极推广跨行转账、存款、缴费等业务,有效减少现金流动,方便持卡人在不同银行卡账户间资金划转的需要。
4.加快外币卡受理市场建设,提升城市形象。要积极整合市场资源,充分利用人民币卡广泛的受理渠道,实现外币卡接入集中受理。至2007年末,全市三星级以上宾馆和有涉外需求的百货、餐饮、专营店要能够受理外币卡;至2008年,我市重点及繁华区域的ATM机具要实现外币卡取现业务。
(四)加强银行卡风险防范,促进银行卡使用安全
1.建立健全银行卡风险监管体系。要规范银行卡准入管理,加强对银行卡数据处理及相关业务外包的监管,加强内控管理,处理好银行卡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关系,从技术手段、业务流程、内控制度、商户管理、培训教育等方面提高风险防范和反欺诈、反洗钱能力。同时建立健全银行卡案件的报备、预警及通报制度,建立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情报信息交流机制和案件合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银行卡犯罪的发生。
2.加强银行卡发卡和受理的安全防范工作。要严格银行卡办理过程中对个人身份和个人信用的审验,提高发卡机构对个人身份真伪的审核能力,防范不法分子使用假证或盗用、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开户办卡;加快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实行银行卡不良信息跨行共享。要完善银行卡业务风险管理,强化对客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的保密工作,防范特约商户套现等风险,加强对银行卡受理机具的管理和交易数据的监测,尤其要注重ATM机报警、监控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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