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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确保一定的粮油加工能力,兰州方鑫面业公司、昌盛植物油公司和北龙米业公司均具备生产规模大、技术装备好的优势。要通过国有参股的形式,培育发展为粮油加工龙头企业,承担全市宏观调控的生产加工任务。同时,要保留适当数量的国有参股的方鑫粮店,按照市场化的经营机制,在宏观调控中承担供应任务。
  建立健全粮食储备体系。立足于兰州的基本粮情,充分考虑省会城市的特殊地位,在“十一五”期间,建立市、县两级粮食储备。国有及国有控股的粮食企业,要经常保持适当的商品粮库存,必要时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预备粮源。
  建立覆盖全市粮食经营活动的统计监测体系。所有粮食经销商必须健全粮食经营台账制度,按期如实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粮食收购、销售和库存数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市场供求情况的监测分析,全面、准确、及时地向政府报告粮食市场动态,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社会粮食批发和零售企业要主动承担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粮价的义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省政府规定,监督执行区域内粮食批发商、加工企业、连锁超市等在正常情况下的最高或最低库存数量。
  按照粮食事权划分,当局部出现粮食短缺或农民卖粮困难时,主要通过当地粮食企业的销售、收购和储备进行调解。在粮食市场出现过度波动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市政府的调控要求,协调运作,确保粮食市场的稳定。
  建立健全粮食预警机制。分级制定“粮食应急保障预案”,确定粮食预警调控指标、重点监测企业和区域,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测分析,实行粮食供给、需求、价格、质量等信息的定期发布制度。
  八、加强领导,顺利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切实加强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粮食分级负责制。市、县(区)两级政府对本级的粮食生产、流通和安全负责。要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搞活粮食流通,实现总量平衡,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有效供给和粮价的基本稳定。
  各县区政府要重视和加强粮食工作,加强和充实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
  粮食部门要转变职能,切实负责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对粮食行业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职能,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互相支持,妥善解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保证全市粮食企业改革顺利进行。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关系到广大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利益,关系到全市粮食安全,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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