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软环境办制定的吉林省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按照本方案负责组织开展本地的清理和规范工作。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的根本目的,在于使我省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更规范,信誉度更高,业务能力更强,服务水平更好,进一步壮大和发展中介机构,为振兴吉林经济服务。因此,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是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诚信吉林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站在维护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地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

  (二)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加强对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领导,要将清理和规范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主动沟通,形成全社会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指定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群众的举报,要有举必究、有案必查、有查必果、限时结案,并及时上报办理结果。要实行报告制,经常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作用,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

  (四)严肃纪律,依法行政。通过自查自纠、督查检查、走访调查等方式,纠正和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违反法律、法规给群众、企业和国家造成损失的问题,对违规中介机构要取消资格,公开曝光。特别要加大对在中介活动中搞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严查严办,决不手软。各地、各部门要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清理和规范工作要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进行。属于哪个部门的职责,由哪个部门依法作出决定。对自查自纠不认真,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拒不上报或顶风违纪的,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监管部门领导和“一把手”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大造舆论。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从清理和规范工作开始就要参与进来。要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果,表明政府的决心和态度。

  附件1
吉林省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田学仁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吴佩军 省政府副秘书长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