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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组 长:骆玉林  副省长

  副组长:李克勤  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赵森民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郎国清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资全  省卫生厅厅长

      鲍玉璋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组 员:周贤安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邹建胜  省监察厅副厅长

      王荣华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宋传明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新宇  省商务厅副厅长

      沈传立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纪仁凤  省社保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荣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专项行动方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提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承担领导小组会议组织、文件起草、信息通报工作。

  各州地市都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加强对专项工作的领导。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各州(地、市)和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和理解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是国务院科学分析我国药品市场秩序和药品安全形势做出的重大决策,认真贯彻国务院的部署,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今明两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继续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要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售假药等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狠抓薄弱环节,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强化监管责任。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出实效。

  (二)此次专项行动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发展改革、卫生、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大案要案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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