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住房和生活环境
规范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养老院、托老所等养老设施建设,逐步形成老年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体系。各地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环节严格把关。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与老年人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居住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要制定改造计划,增补无障碍设施。到“十一五”末,新建城市道路和养老机构场所无障碍率达到100%;银川市要积极实施城市交通无障碍工程,加强道路改造和无障碍交通工具的引进,公交设施无障碍率达到60%以上。
(三)老龄产业
1.制定相关扶持政策
发挥政府的主导和监督作用,把老龄产业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国家扶持行业目录。制定引导老龄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采取税收优惠、减免费用、信贷支持等扶持政策,大力扶植尚在起步阶段的老龄产业。积极鼓励、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和外资等非公有资本参与老龄产业发展。鼓励社会捐助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对自治区认可的养老服务机构的捐助,可以在税前列支,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捐助,可以得到相关慈善机构的荣誉奖,鼓励全社会支持老龄产业的发展。为老服务机构在老年人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公证,可以接受老年人的遗产,减免相关费用。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资质评估系统,包括制定建筑设施、卫生条件、服务水平、管理能力在内的养老服务机构资质评估认证标准,明确管理认证机构,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使老龄产业发展规范化、标准化。
2.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鼓励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不同档次的养老服务机构。支持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社会中介机构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养老服务,逐步形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家政服务、心理咨询、文化学习、体育健身、娱乐休闲等综合性的服务网络,为居家老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3.大力开发老年用品和老年服务产品
鼓励和扶持开发老年产品,引导企业生产满足老年人各种需求的门类齐全、品种多样、经济适用的老年用品;整合各地旅游资源,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精品旅游线路和服务产品,发展老年旅游业;拓展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老年卫生健康服务领域,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保健等服务;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的金融、理财、保障等其他服务项目。
4.培育老年消费市场,引导老年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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