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人和单位医疗保险信息查询及缴费记录(市劳动保障局);
3、个人和单位失业保险信息查询及缴费记录(市劳动保障局);
4、单位工伤保险信息查询及缴费记录(市劳动保障局);
5、单位生育保险信息查询及缴费记录(市劳动保障局);
6、个人退休养老金账户信息查询(市劳动保障局);
7、个人低保账户信息查询(市民政局);
8、个人和单位水费账单(市市政公用局);
9、个人和单位天然气费账单(市市政公用局);
10、个人和单位煤气费账单(市市政公用局);
11、个人交通违法、违章记录及罚款缴纳记录(市公安局);
12、个人和单位有线电视费、数字电视费、宽带使用费账单(市广电局);
13、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及缴费记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4、商业银行信用卡对账单(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
15、个人和单位电费月账单(南京供电公司);
16、个人和单位固定电话费月账单(南京电信公司);
17、个人和单位小灵通话费月账单(南京电信公司);
18、个人和单位宽带网络、ADSL租费月账单(南京电信公司);
19、个人和单位移动电话月账单(南京移动公司);
20、个人和单位移动电话月账单(南京联通公司)。
政府系统各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实名制市民信箱,不断推出更多的个性化服务项目,满足市民的需要。
(二)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要主动向市民信箱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供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订阅。
(三)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实名制信箱的条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网上办事业务。已经具备网上办事能力的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市民信箱受理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可以在网上办理的办事项目。暂时不具备网上办事能力的部门和单位,特别是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推出网上办事服务。“网上政务大厅”运行的行政执法信息,非涉密、非敏感内容要通过市民信箱实时发布,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四)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和直属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地在市民信箱开展在线交流、网上调查、网上征集、网上听证等互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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