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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6]102号)


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移民开发局、水利局拟定的《贵阳市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贵阳市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精神,以及2006年7月25日全省第二次移民工作调度暨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会议的工作安排意见(附件1),为圆满完成全市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范围、目的和意义

  本次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包括我市中央直属猫跳河梯级、乌江渡、东风3座大中型水电水库和花溪、阿哈、松柏山3座大中型水利水库,涉及6个区(市、县)、40个乡(镇)、 255个村,近10万移民,其中: 水电水库移民约9万人, 水利水库移民约1万人。关系到我市近10万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库区的社会稳定,关系到库区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精神。通过调查登记,全面摸清搬迁移民的增减变化情况,掌握现状人口的准确数据及人口结构,为新时期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和后期扶持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工作原则、组织机构

  坚持中央统一制定政策、省人民政府负总责、分级负责、县为基础、乡村为主;坚持以原始规划设计文件或其他原始档案资料为依据,并在广泛征求移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调查登记的全过程都要有群众参与,最终确定的移民搬迁人口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告,确保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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